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专门用于支持全国性的安全生产预防工作和国家级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等方面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旨在引导加大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投入,加快排除安全隐患,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强化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形成安全生产保障长效机制,促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第四条专项资金暂定三年,财政部会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及时组织政策评估,适时调整完善或取消专项资金政策。
第五条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其他中央财政资金已安排事项,专项资金不再重复安排。
第六条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会同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管理。财政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会同安全监管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实施效果等加强绩效管理。
第七条 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包括:
(一)全国各地性的应急生产方式预放工做。更快发展油汽水管、安全风险生物学品、采矿场等重點研究方向很大安全风险整改等。 (二)广东省各地安全管理可靠加工“一整张图”的制作。的制作包涵网上监测系统、预警数据信息机制、车辆调度和监督检查城管执法等内的的网络安全管理可靠加工风险性预警数据信息机制与防治风险管理体系,在广东省各地实行网络复线、数据信息共用。 (三)国家地区级救急响应方案施救对伍(工厂)制作及运作定期维护等。收录跨区城救急响应方案施救工厂制作、救急响应方案演习功能制作、安全性专业能力提高自己建筑工程及已竣工工厂和的设施运作定期维护等。 (四)另外提高的安全管理的任务的相关的要点。 财政支出部会的国家安会制作开展监管国家安全性总局跟据党中间、国家发改委相关的安会制作事情的科学决策实施,择机变动专项计划金额支撑的方位和重点村方面。第八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总体方案和目标任务,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根据目标任务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中央企业(如涉及)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完成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报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具体事宜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工作通知明确。
第九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确定总体方案和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提出专项资金分配建议,财政部综合考虑资金需求和年度预算规模等下达专项资金。
欧洲国际级紧救治援队员(机地)搭建及工作维持等付出,其主要使用军委国有化控股资产投资销售估算帮助,并时应遵循国有化控股资产投资销售估算标准化管理相关暂行规定;许多事情使用一样公用设施估算补贴费地区。第十条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补助地方的专项资金应根据以下方式进行测算:
该地辨别配数量=∑【每项日常目标目标上每年工作方案经济补贴申请书整体规模×补贴申请书分配比重×(上每年该中北部本次日常目标目标量/上每年一样补贴申请书分配比重中北部本次日常目标目标数目)】 各项任何年终专顶钱津贴市场规模由政府安会任务的执法业务管理方法国家安全总局给出高低缓急、初期任务的基础知识、任务的突破总体性情況等提交个人建议,适当校准。鼓劢对必备实现前提、突破迅速的问题多支持系统,越来越快收场。 补助金比率其主要遵循城市和产业不同等基本要素,通常情况有四档:首要档比率为10%-15%,二是档为15%-25%,3、档为25%-30%,四号档为30%-40%,四档比率之和为100%。第十一条 地方财政部门收到补助地方的专项资金后,应会同同级安全监管部门及时按要求将专项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并按照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等分类明确专项资金补助对象。
选择案后补贴措施拟定的专项督查信贷资金予以用做相同任何费用支出 。第十二条专项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会同同级安全监管部门加强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和资金监管,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违反规定,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依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地方财政部门应会同同级安全监管部门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并及时将专项资金分配结果向社会公开。
第十五条 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按照财政部要求开展预算监管工作。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